更改佩戴外科口罩的規定 (2023年9月6日起生效)

2023.09.05

由2023年9月6日上午7時起,只有以下人士須佩戴外科口罩:

  1. 有呼吸道感染病徵的人士或;
  2. 進入以下臨床區域的人士:
    a. 24小時門診部
    b. 專科門診部
    c. 病房
    d. 放射部等候區及檢查室
    e. 醫療中心:牙科中心、眼科中心、體檢中心及電子診斷中心、復康中心、腎科透析中心、泌尿中心、腫瘤日間中心及內鏡中心